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温州市瓯海区西部生态新城建设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温州市瓯海区西部生态新城建设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方法与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公示聘用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3月13日24时止。报名日期以邮件发送日为准,逾期报名无效。
2.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填写《温州市瓯海区西部生态新城建设中心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与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国内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身份证、获奖证书、个人履历表等原件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ohqcjb@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公开招聘+姓名+应聘××岗位+手机号码”)。报名材料不齐全或缺漏的,不接受报名。
咨询电话:0577-88592911。
(二)资格审查
1.区西部生态新城建设中心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在报名结束后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向报考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3月15日、3月16日携带报考材料原件、复印件和2寸近期照片(3张)到温州市瓯海区行政中心12号楼1106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者领取准考证。
3.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名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试
本次招聘通过笔试和面试进行。
1.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笔试科目占总成绩的40%。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6比例进入面试;未达到1:6的,按笔试成绩不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最后一名入围人人员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注重对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满分为100分,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科目占总成绩的60%,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阶段。
(五)体检、考察
1.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3.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的体检或考核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合同试用期3个月。
五、其他事项
公告发布一年内,聘用单位出现编外岗位空编的,可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替补。
温州市瓯海区西部生态新城建设中心
2023年3月6日